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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报表,我拒绝填报!

海曙统计 2022-05-16


看着手上的一堆报表

统计员小明最近很愁


  为什么同样的工作情况需要多个部门报表进行统计?这不是重复劳动吗?~

  报表千篇一律,工作繁重不堪。



仔细梳理小明手上的报表:

统计局:工业统计报表制度(2019年定期报表)

经信局:浙江省“小升规”培育企业报表制度

某县政府部门:某县企业资金投入临时调查表

······

  纷繁复杂的统计报表不仅给企业增加了负担,同时也不利于政府形象。

  其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对如何开展统计调查项目有着明确的规定。同时,浙江省也出台了《浙江省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、实施、监管等方面均作出了详细操作规范。



部门开展统计调查项目该如何审批?


《办法》第六条规定:

  有关部门制订的统计调查项目,报本级统计局审批。省统计局与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统计调查项目,报国家统计局审批;省级以下统计局与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统计调查项目,报省统计局审批。

您单位制定统计调查项目,必须提交《办法》第十六条所列的纸质材料,经过对应审批流程审批!若您单位开展的统计调查并未审批,则视为非法报表。

统计调查项目经审批机关批准后,应当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表号、制定机关、批准文号(即批复文件文号)、有效期限(按批复文件规定填写)等标志。



经过审批的统计调查项目如何实施?


《办法》第二十七条规定:

  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时,应当就统计调查制度的主要内容对组织实施人员进行培训;应当就法定填报义务、主要指标涵义和口径、计算方法、采用的统计标准和其他填报要求,向调查对象作出说明。

  同时,本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也应该在政府部门间共享。



统计机构有哪些义务?


《办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:

  县级以上各级统计局组织本级有关部门共同维护、更新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,为有关部门统计调查提供调查单位名录和抽样框。

  不仅如此,统计局应向本级有关部门统计调查提供国家统计标准、查询服务等。



什么样的统计调查报表需要填?


统计局:

工业统计报表制度(2019年定期报表),属于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经常性统计调查项目,符合相关规定。

经信局:

浙江省“小升规”培育企业报表制度,属于省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,符合相关规定。

某县政府部门:

某县企业资金投入临时调查表,属于非法统计调查项目,企业有权拒绝填报。


省级最新部门统计调查项目

  近日,浙江省统计局也公布了2019年1-6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省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清单。其中经过省统计局审批通过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如下:

  以上是省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,市级、区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也会陆续发布。


总结来说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明确了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。

根据第七条规定:

  国家机关、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,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,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,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,不得迟报、拒报统计资料。

第十五条规定:

  统计调查表应当标明表号、制定机关、批准或者备案文号、有效期限等标志。对未标明前款规定的标志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表,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;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依法责令停止有关统计调查活动。


在此,告知各位统计调查对象:


  统计权利与义务相辅相依。请认真填写符合规范的统计报表;同时,若您手中的统计调查报表并无上述关键要素,那么,你可以:

拒绝填报!


作者:陈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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